入党积极分子公示书
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傅建华、胡庆春两名同志为2014年度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傅建华,男,1979年7月生人,高中学历。该同志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2013年6月提出入党申请。
胡庆春,男,1974年8月生人,本科学历。该同志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2013年4月提出入党申请。
经过傅建华和胡庆春所在单位的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和测评会,以上两位同志在工作中态度端正、积极认真、思想进步、业务水平高,成绩突出,可以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
公示期:2013年3月25日—3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党员干部和群众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7日内向园区党支部反映。
联系电话:88293088
中共建华文化创意产业园支部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