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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二十七)

2013/7/10 14:45:56 建华文创园党支部

         为什么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坚持原则的规定?

    原则是为人处事的根本,坚持原则是干部的德的重要方面,是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弘扬正气、有所作为的重要条件。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增写坚持原则的规定,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

    把坚持原则写入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自我们党成立以来,就把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的干部的基本要求,党在较长时间内很好地保持着这种良好的风气,这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抵制党内不正之风起到了很好促进作用。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不讲党性,不讲原则,说话做事看来头、看风向,满以为这样不会犯错误。其实随风倒本身就是一个违反共产党员党性的大错误。习近平同志2011年与中央党校学员座谈时强调,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体现着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反映着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量事实表明,能不能坚持原则,最能反映干部的党性观念,思想品行和能力索质。坚持原则,体现的是对党的事业的坚定忠诚,对人民利益的高度负责,对职责使命的无畏担当。一个党性强、有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才会坚持正确的主张和意见,遇到问题敢面对,遇到矛盾敢处理,遇到歪风敢“亮剑”。而缺乏正气、不讲原则的干部遇到大事、复杂的事,尤其是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往往顾虑重重,态度不明,不敢坚持原则,说到底是私心作怪,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自己升迁。日前,这种干部大有人在。把坚持原则写人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有利于广大干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原则的意识,引导大家自觉坚守正义,坚守原则,把党的这一要求真正落实到行动中。

    把坚持原则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写入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矛盾冲突易发多发。各级领导干部理应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直面难题,敢抓善管,敢担责任,勇挑重担,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一个时期以来,由于社会风气退化,是非观念模糊,加之用人不正之风的影响,不坚持原则的现象开始出现并逐步蔓延开来,党的干部中不敢坚持原则、不能伸张正义、当老好人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有的对违反党的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不敢“言”,态度暧昧,睁只限、闭只眼;有的面对复杂矛盾、棘手问题不敢“碰”,不讲是非,敷衍塞责;有的遇到品行不端、工作不负责的人不敢“批”,你好我好,得过且过;有的碰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不敢“正”,不及时表态,放任自流;个别的甚至拿原则作交易,以私情废公事。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其结果影响了党的事业发展,损害了干部形象,恶化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在这种情况下,把坚持原则写入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正案,有利于全党加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增强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有效解决一些干部不坚持原则的问题,当然需要多方面努力,但目前最有效的办法是营造良好用人风气,大胆优先选用坚持原则的干部,真正让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吃香,使坚持原则的空气越来越浓。党的事业需要坚持原则的干部,人民群众呼唤敢于担当的干部,社会风气引领需要能够直面矛盾的干部。我国目前改革发展稳定的状况,特别需要一批有思想、能看得清问题症结,敢于干、能大刀阔斧前行的干部。只有大批这样的干部受到重用,经济社会才能持续发展,社会矛盾才能有效化解,稳定局面才能长期维持。现实中,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干部可能性格融通性差一些,在一些人眼里可能认为这是一个缺点,但这恰恰是党的干部在目前社会风气下十分难能可贵的优点,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就应当把这样的干部选上来、用起来。坚持原则的干部可能因为得罪人多而得票稍少一点,如果因此就弃之不用,受到冷落,正派的干部就会伤心,正气就难以弘扬,党的事业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优先选用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就是在个人条件相近、资历和业绩相当的情况下,首先考虑使用原则性强、敢抓善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实践证明,一个性格柔弱,遇事顾虑重重,下不了决心,碰到矛盾绕着走,不敢坚持原则的干部,即使位置再高,也难以打开工作局面,难以有所作为。尤其要选用原则性很强的干部担任主要领导干部,原则性不强的老好人决不能当一把手。要科学分析民主推荐和测评的结果,做到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不让坚持原则的干部吃亏,不让到处“讨好”、“和稀泥”的干部占先。对不顾党和人民利益,丧失党性原则的干部,得票再多也不能提拔重用。